晉江市稅務局納稅人學堂
個人所得稅新政預培訓走進百宏集團
納稅是公民必須履行的一項基本義務,稅收是現代國家得以正常運行的基石。個稅改革與民眾的利益息息相關。2018年8月3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公布了個人所得稅完成第七次修訂,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,同時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部分,新政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為了讓各企業相關人員熟知新政變化,晉江市稅務局開展了《個人所得稅新稅法巡回預培訓》,12月17日下午3點半,龍湖分局與龍湖商會召集龍湖鎮各企業領導、財務人員來到百宏集團二樓會議廳,聆聽“個人所得稅新政預培訓”專題培訓。
培訓現場,座無虛席。晉江市稅務局郭老師從新舊稅法變化、重點征管問題操作、操作系統簡介三大方面向在場的130多名涉稅人員進行詳細講解,重點講解了與工薪階層生活息息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的類型、辦理流程及常見問題。
個稅專項扣除細則:
1. 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,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;
2. 住房租金根據納稅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,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;
3. 納稅人贍養60歲(含)以上父母的,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;
4.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,按每個子女每年1.2萬元(每月1000元)的標準定額扣除;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支出的,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額扣除;
5. 大病醫療方面,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.5萬元部分,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。